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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2 / 3)

她不禁想起,前面来时,谢晋渠又再次发问归宁宴那日的话,要是她被家主逼着入仕,可会答应。

她答,我会。

要是儿郎,她就要建功立业、留名青史;要是女郎,她也要借夫君的势去瞧瞧青云之上有何风景。

踏春,所踏的不是春色,踏就是这些子弟的宏图霸业。

这时,王氏也从远处自己的帷帐走过来,而后坐在面西的坐席上,瞧见女子隐有哀思的相貌,以为她是因为踏春而伤感,也颇忆岁月的感概道:“七八载没有来这里了,陵江的水看着都变清澈起来,策令刚下发时,还有不少人反对,现在看来,陛下所做的决定是对的。”

建邺城周围水流极多,流经京畿道各郡。

陵江流经的围春草场则是建邺城水草最盛足的地,往年不属皇室的园林田地,任由百姓放牧生养,只是前些年的一次踏春宴使得众人败兴而归,太仆寺上报是因放牧过度,才致草矮半寸之下,黑土尽露。

水流上涨,冲刷黑土入江,又使得江水浑浊。

于是中央下达禁止牧马的政令,归入皇室,为护草场与陵江,规定一年之中,百姓只能来此牧牛羊四月,便连这七八载来,也是另外寻到草场踏春。

上书反对的人都是随霸主北渡来建邺的世家,他们所踏的不是春,所以于他们而言,终究是失去了其中所含的意趣与缅怀。

“叔母说的正是。”谢宝因搁下手中的漆碗,他们这些世家都并非是北渡的,没有南方世家的伤意,“这春色我看着也的确是比往年更盛。”

说完,又怕眼前妇人与她客气,亲自递去加有葱姜及花椒的咸茶。

王氏嗅闻出辛辣味,眉毛都弯起来,咸茶味千百种,她却最喜欢这种,生津又暖脾胃,等喝下一口,突然看到漆碗的纹样,好奇的看起来,拿远一看才发现是摩羯纹样的。

这种纹样款式是从外域流进来的,摩羯纹是其中最受欢迎的,多为皇室用,今天竟然是拿了天子所赐的妆奁器物出来。

谢宝因扫了圈食案,想要吃些蒸卷,又怕脏手,仆妇瞧见,聪明的用干净手帕裹了一块递给女子,她赞赏抬头,复又用微张嘴,用齿贝轻咬一口,里头的蟹黄蟹肉便在嘴中爆开而来。

王氏又看见女子正在吃的金银夹花平截,这需要把面皮擀到似丝绢那样薄,再将蟹肉蟹膏铺上去,卷起来蒸熟,因截面为黄白交织,才取出这样一个雅名。

这种面食很常见,尤其是八月至十一月,那时膏蟹正肥,但现在的时节,膏蟹都还没有成熟,能够做出这样的蒸卷,螃蟹品质必定是很好。

听说前几日天子也只赐给三品官员各一笼,难道也赏给了林氏?

她再想到今日要为二郎林卫铆看新妇人选,了然一笑:“说起来,陈留袁氏与清河崔氏的那两位娘子都已经来了。”

长颈微动,喉咙吞咽。

谢宝因用手帕轻拭嘴角油污,瞥见王氏还只是喝下几口咸茶,亦笑道:“叔母怎么不先赶紧吃些,要是饿坏了,叔父怕是要怪罪于我。”

踏春宴要日昳才散,何必着急。

围春草场直到宣帝朝,每次来踏春都必须要用数丈红葛布所用,每五步一甲士,后在武帝手中,长驱直击外敌,又以狠辣手段内治,晚年自认天下在他手中已是海晏河清,开始不设围帐,甲士也仅在四方守卫。

在东南西北四方中,又以西面居高,可俯瞰江面浩浩,故于此处设天子帷帐,设宴席酬百官。

宴席过后,七大王李毓听着远处传来世家子弟的喝呼声,魂魄早就已经飞了过去,显然是已经生出纵马的兴致,在场众人都知道这位大王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心中只有纵马二字能引起他的注目观望,但也只在广阔的草场上,从来都不去百姓安居的地方扰乱民生,他是几位大王中最有天子仁爱的一位,所以才最得圣心。

眼下宴席已经尽到侍奉之道,侍奉宠爱此子的天子也就点头准允他起身离席。

七大王疾速大步的走下高坡,常年侍奉在他身边的王邸舍人早已经从马厩中牵出这位大王近日最爱的那匹高马,这匹马因毛色在日光下会泛出天虹,灿烂炳耀,得名“逾辉”。

他翻身上马,从舍人手中拿过马鞭,抬起挥下间,他已经驰骋于草长莺飞的春色中,不时发出几声痛快的喝声。

人虽然欢畅,但鸟却受了惊。

飞累的黄莺正要停歇,却又被这一人一马吓得立即腾飞,成群的径直往北边飞去,似乎要飞回故乡去,可飞了没有多久,便停在男子身侧不远处的地上,垂食草籽。

林业绥站在翻腾的江边,陵江之水发源于长江,这里是陵江在建邺城江面最宽的地方,虽然隐隐有长江水的气势,但终究还是比不上长江,当年博陵林氏正是由此处随霸主进入的建邺城,从此远离故乡。

林氏第一任家主在乱世中积累起来巨财,世人只知道博陵林氏是用钱财相助霸主争得天下,但不知道那时林氏家主早就已经决定孤注一掷,除了自己外,还让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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